一、办理范围
(一)企业在国家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》发布实施前建设的生产项目,在发布实施后提出办证申请的;
(二)对已经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改制、重组、兼并等,重新设立企业,并提出办证申请的;
(三)企业收购(包括异地收购)已经获得生产许可证的破产、倒闭企业,并提出办证申请的;
(四)已经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搬迁(包括跨省搬迁),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,企业依法提出重新办证申请的;
(五)已经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对原生产能力改造升级后,提出办证申请的;
(六)其他需要对是否符合产业政策作出判断的情况。
二、办理程序
1、提出申请材料
2、提出初审意见
3、开展核查工作
三、审核内容
依据《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<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>的决定》、国家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》和《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》等产业政策文件,对申请企业生产项目进行审核,审核内容包括:项目(包括产品及其规格型号、采用的工艺技术路线、设备等)是否符合产业政策,是否履行了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程序,建设时间,生产能力变化情况等。
对企业由于改制、重组、并购、搬迁、改造、更名等需要申请生产许可证的情况,重点审核是否投资新建限制类项目,是否增加了属于限制类的生产能力,是否按规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等。
四、申请材料
(一)申请报告
报告重点说明以下情况:
1、企业基本情况;
2、申请办证项目的基本情况
3、提出办证申请的主要原因
(二) 申请报告附件材料
1、广东省工业产品产业政策核查申报表;
2、企业更名、法人变更、迁址情况的证明
3、生产许可证
4、申办原生产许可证向质监局申报的材料
5、申办现生产许可证拟向质监局申报的材料
6、企业投资项目立项文件
7、能够证明项目生产能力、技术、工艺及主要设备型号的相关材料;
8、其他相关材料和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。
广东省工业产品产业政策核查申报表
申报单位:(盖章)
企业
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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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
类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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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
代表人 |
原法人 |
成立
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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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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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法人 |
联系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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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
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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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
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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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政
编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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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名称及在《目录》中的所属类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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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
核查
原因 |
□ 产品在《目录》发布前建设、发布后申请办证 |
□ 产品已获得生产许可证,因改制、重组、兼并等重新设立企业 |
□ 收购已经获得生产许可证的破产、倒闭企业 |
□ 产品已经获得生产许可证,因企业搬迁 |
□ 产品已经获得生产许可证,因对原生产能力改造升级 |
□ 其他情况需要核查是否符合产业政策 |
项目立项过程(审批、核准或登记备案的时间、机关、文号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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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
目
生
产
能
力 |
变更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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变更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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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规格和采用的标准,及生产技术、工艺与主要设备 |
变更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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变更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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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报日期: 年 月 日